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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1年教育“硕博”人才专项招聘公告(第1号)

发布时间:2021-10-17 19:27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2021-10-20       报名截止:2021-10-26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1年教育“硕博”人才专项招聘公告(第1号)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教育人才队伍结构,根据《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2018-2025年)》、《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和《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才引进激励措施(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教育系统目前专业技术人才现状和岗位需求,我县决定面向全国招聘教育“硕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要求,坚持“双向选择、严格把关、择优聘用、阳光操作”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公开招聘岗位25个,招聘人数26人。具体岗位详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1年教育“硕博”人才专项招聘岗位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具有正常履行应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同等学历水平资格为参考;

  (五)招聘岗位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年龄计算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即为1985年10月12日(含)以后出生);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受党纪、政务处分、刑事或治安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或存在相关法律法规限制流动情形的人员;

  4.失信被执行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海招网等网站发布。公告时间为:2021年10月13日至2021年10月19日。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0日9:00起至2021年10月26日16:00止,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证明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不组织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1个岗位进行报名。

  3.报名网址:(http://ks.zhipin0898.com)。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898-68616550(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不接受咨询)。

  4.报名材料。报名时须上传下列材料(均JPG图片扫描件上传,图片大小不超2MB):

  (1)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2)毕业证、学位证;

  (3)学信网查询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含二维码标识。

  (4)本人近期正面2寸免冠证件照片(jpg格式,200KB以下);

  (5)初中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非应届毕业生近5年内需有从教经历证明。

  (6)有工作单位(在编在岗)的考生,需上传单位及所属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5.报名考生须对所提供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1.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据报考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1年10月25日16时前及时登录网络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2.本次招聘考试不设开考比例,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开考。

  3.公示结束后,资格初审合格者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指定网址打印《准考证》参加考。逾期不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面试考核。

  1.面试考核方式:采用面试答辩的考核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进行面试,重点评审应聘者适应岗位的能力,主要评审其专业知识功底和教学实践能力,通过现场微格教学和答辩方式进行。

  2.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面试成绩计算:按微格教学占70%,答辩占30%计算报考人员面试成绩,根据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2位。

  4.面试合格分数线:按70分划定,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

  5.面试成绩发布:面试成绩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6.报考同一岗位考生在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其名次排列按微格教学成绩确定,微格教学成绩高分者入围。

  (五)体检。

  1.确定体检人选。县教育局根据岗位招聘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从高至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或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

  2.体检地点和费用。体检须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结果和复检。体检结果应及时告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不低于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递补。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核成绩、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

  县教育局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按招聘岗位数等额拟定考察人选报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实地考察。考察通过查阅人事档案、当面了解、电话访谈等形式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形成考察材料报招聘领导小组。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七)公示。

  县教育局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名单,经报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招聘领导小组进行调查处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

  (八)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报请县委县政府审批。审批后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办理聘用手续,并报县委组织部(县委人才办)备案。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管理和待遇

  (一)人才管理。纳入用人单位事业编制管理引进的人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聘用合同。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人才,未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不得辞职或调出县外工作,特殊情况除外。

  (二)工资待遇。纳入事业编制人员管理,按现行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

  (三)其他福利待遇。

  1.安家费。聘用的“硕博”人才,凡签约5年以上(含5年)者,发给安家费,在正式聘用(调入)后一次性发放安家费,具体标准如下: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50万元;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0万元;

  聘用的“硕博”人才领取安家费后不再重复领取我县其他住房补贴。如服务期少于5年而解除或终止合同(如自行要求调离、辞职、自动离职、解聘等)的,已发的安家费全额退还给发放部门。

  2.人才补助。引进人才前5年发放引进人才补助,在每年年度考核后按考核结果分等次发放,考核结果未达到称职等次以上的不发放,具体标准如下: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考核为优秀的10万元、称职的8万元;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核为优秀的8万元、称职的6万元;

  5年内解除或终止合同的,解除或终止合同后不再发给引进人才补助。

  3.周转宿舍。用人学校为聘用人才提供周转宿舍。

  (四)配偶和子女落户、就业、教育政策。

  引进人才配偶、子女符合我县落户政策的可随迁在我县落户;其配偶、子女属国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副处级以下,不含副处级),或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人员,在政策许可条件下,可调入我县安排工作;随迁子女,可按就近入学原则,在我县选择居住地或父母工作地区内公办学校就读。

  六、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实施,招聘全过程实行“阳光作业”,接受社会监督。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1年教育“硕博”人才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无关。

  (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有权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具体时间和其他相关事宜,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告为准。

  七、其他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1年教育“硕博”人才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并解释。

  八、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898-83666810.

  本招聘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咨询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不接受咨询。

  附件: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1年教育“硕博”人才专项招聘岗位表.docx (17.30 KB)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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